三峡传媒网讯(三峡都市报记者 吴雅娇) 2008年,重庆大专院校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11.89万人,今年重庆高考第一志愿暂不“平行”。3月26日,记者从万州区招办获悉,教育部、国家发改委日前向重庆市下达了200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。
今年,教育部在全国推行“平行志愿”的消息引起众多考生关注。日前,重庆市招办明确表示:重庆今年仍采取“顺序志愿”加“平行志愿”的录取方式。考生在第一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,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录取;而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可同时填写2个平行的二志愿和3个平行的三志愿;在专科批次中,最多可填报6个平行志愿。
同时,为保护高分考生的“二视一”政策不变,高分考生的第二志愿将被视作第一志愿录取,以确保其不因志愿顺序而落榜。
据介绍,今年高考录取批次分为: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;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;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;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(独立学院、民办高校及应用技术本科);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(高职专科层次的公安、司法、空乘、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);高职专科第一阶段(有高职专科计划的本科院校和普通专科学校);高职专科第二阶段(独立学院、民办高校及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)。
记者还了解到,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,具体为,1.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;2.驻边疆国境的县(市)、沙漠区、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、一、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;3.残疾军人、残疾人民警察;4.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、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;5.报考市外院校的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。